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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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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导简介


    局长:赵锡铃,男,汉族,1965年5月生,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80年参加工作,1986年入党。先后在格尔木市教育局、昆仑经济开发区,市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工作,先后担教育局、昆仑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干部、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等;现任市医保局局长。


 


格尔木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简介



    一、基本情况
格尔木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于2000年12月7日,隶属于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核算、使用和管理工作;确定本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并对其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单位内设业务科和财务科两个科室。现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科级领导1人,业务人员3人,财务人员3人,计算机操作人员2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有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1人。全员平均年龄37 岁。
二、主要工作业绩(2001--2005)
"十五"其间,我局工作人员齐心协力,知难而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主管单位的亲切关怀下,顺利完成了医保扩面、基金征缴及相关政策的完善工作,初步建立起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等在内的职工医疗保险体系。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正步入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基金收支平衡的良性运作轨道。
(一) 稳步推进医保扩面工作
五年来,为打开我市医保扩面工作的全新局面,我们及时调整思路,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工作方法、不断积累工作经验,连续三年提前完成州医保局及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医保扩面任务。
2001年至2005年,我市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表;
时 间
参保单位
参保人数
完成扩面人数
2001年
152
10891
2191
2002年
193
17155
6264
2003年
264
18102
947
2004年
291
18432
330
2005年
323
19902
1470
(二)加强基金管理工作
为加强基金管理,合理基金收支,我们重点从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在加大基金征缴和稽核工作力度的同时,重点对医保基金支出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地把关。加强对零星报销过程中基金支出的监督,针对零星报销工作的流程特点,设计了专门的医疗费用报销表格,让医药费用报销过程中,每个环节的操作人员均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医药费用的报销更加规范、透明,减少了基金支出各个环节的差错率。严格定点医院及定点零售药店的结算过程,加强对定点医院及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对定点医院及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进行严格地审核,从业务审核、微机处理、领导审批、财务支付的每一个环节层层把关,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支付。
"十五"期间,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如下:
时 间
征集医保基金数
(万元)
支出医保基金数(万元)
当年结余数
(万元)
2001年
645
521
124
2002年
758
624
134
2003年
1479
1398
81
2004年
1889
1553
336
2005年
2629.4
2011.9
617.5
合计
7400.4
6107.9
1292.5
随着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加及基金收支数额的不断加大,医保基金收支基本处于"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状态。
(三)、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参保情况
为使破产企业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疗保险,我局从2002年开始,根据市政府安排,和市经贸委等单位协调,及时清算各破产企业的医疗保险费用,积极接纳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参保。目前,已清算了11家破产企业的医保费用,已接纳破产企业失业人员150人。
同时,为妥善解决国有破产企业困难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问题,我局根据《海西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西政[2001]1号)、《海西州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西政办[2003]145号)及《海西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西政办[2002]6号)的规定,制定了《国有破产企业困难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于2005年11月份上报市政府颁布执行。凡国有破产企业的困难职工,即国有破产企业中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夫妻双残疾人员、夫妻双失业人员以及失业后至今未能重新就业的"4050"人员,均可按海西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分8%和4.2%两种缴费办法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国有破产企业困难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推行,开通了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参加医保的绿色通道。
(四)、异地定点医院的设置及异地报销业务开展情况
格尔木市地处柴达木腹地,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绝大多数退休人员在异地安置,以省城西宁最为集中。为进一步方便我市在西宁地区安置的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及医疗费用报销,我局于2003年6月份开始在西宁地区设立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开通医保网络,极大地方便了异地安置参保职工。
为进一步方便异地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减少医疗费用报销过程中的来回奔波及手续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丢失票据及其他错误等现象,从2003年开始,我局于每个季度首月的18至24日派工作小组到西宁地区进行异地报销及业务咨询工作,实现了对异地参保人员面对面的服务,根本上解决了西宁地区安置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
截止目前,我局在西宁地区的结算费用及零星报销医药费用累计达300余万元。
(五)、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及相关的业务咨询工作给各用人单位增加了一定的负担,为减轻各参保单位的工作压力,规范、科学地开展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从2003年开始,将异地安置参保人员进行社会化服务管理。目前,我局已基本建立起包括档案管理、费用报销、来信来访登记及群众意见回复为内容的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全市所有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纳入社会化服务管理,减轻了参保单位的工作压力,满足了参保职工的服务需求,使我市医保工作走在全州乃至全省医保工作的前列。
(六)积极接纳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
为了做好我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消除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就医、购药的后顾之忧,《海西州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西政[2003]15号)出台后,我局迅速而深入地开展了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各方面情况有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凡在我市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凭有效证件到我局办理参保手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目前我市已经办理参保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共有243人。
医疗保险事业任重而道远,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完善城镇居民、农民工、学生等参保政策;争取财政支持,改善计算机网络传输系统,实现医保数据的实时传输监控,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基金流失。树立医保人的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格尔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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